顺义区李桥镇党委严把“三关” 着力破解村务监督中的“三不”问题
文章来源:顺义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9
顺义区李桥镇党委从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入手,严把选人关、培训关、作用关这“三关”,着力解决实际工作遇到的“想不想”、“会不会”、“敢不敢”的问题,有力地推进了村务监督工作的落实,促进了基层民主管理和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进程。
严把选人关,解决“想不想”的问题。针对村务监督工作中存在对监督有顾虑、怕耽搁时间影响生意、履职能力欠缺等问题,镇党委创新选人用人模式,设定候选人选基本条件,即要求候选人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具备财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以保证选出的人员有意愿、有能力开展村务监督工作。镇党委严把入口关,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一律通过全体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同时明确“四类人员”不得进入村务监督委员会,即: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家属、亲属,以及在村委会工作的后勤人员。切实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公信力。
严把培训关,解决“会不会”的问题。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监督经验不足、不知道如何监督等问题,镇党委加大对村务监督工作的统筹力度,每年制定村务监督培训计划,将培训费用纳入年度镇政府财政预算,给予经费保障。定期邀请区委党校专家就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监督途径、内容、程序,以及各种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培训,让村务监督工作者熟知村务监督工作的职责权限、监督方式和监督流程,从而为充分履行职责打下坚实基础。除此之外,镇党委要求包村干部每月组织村务监督委员围绕一个监督主题或者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进行研讨,在交流时大家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对于立刻能够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记录好后上报镇党委,由镇党委研究决定。
严把作用关,解决“敢不敢”的问题。针对村务监督中存在的监督不力等问题,镇党委赋予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议事事项具有知情权、审查备案权、质询权和建议权,让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腰杆“硬”起来。镇党委规定,凡涉及村级财务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土地征占与补偿等事关村民核心利益的事项,在进行公开时必须有村监会委员的签字才能生效;凡需要动用村集体资金的工程、以村集体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所有发生的账务进行把关审核,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签字后,镇政府才会给予审批报账,从而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力落到实处。
上一篇:丰台区党员有了“众创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