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扎实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文章来源:怀柔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17
怀柔区在启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严把人选标准,严格换届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
一、严把人选标准,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一是重点选好社区“两委”一把手。在严格落实市里条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政治面貌、政治素养、品质素养、工作能力、学历、健康状况等六个方面的资格条件要求。同时明确街道、镇可选派公务员、事业编人员通过民主选举程序选为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专职副书记配备率要达到100%。二是着力提高社区“两委”负责人“一人兼”和委员交叉任职比例。在保证社区书记、主任“一人兼”比例达到100%的基础上,努力使“两委”班子交叉任职比例、居委会委员中党员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三是进一步优化社区“两委”干部队伍结构。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着力把社区需要的优秀人才选入社区“两委”班子中来,使每个社区都能形成合理的梯次配备。同时,进一步推进社区“两委”成员本土化,通过干部轮岗交流、组织调配、吸收老干部等方式,提高居住在本社区或户籍在本社区的“两委”成员所占比例。
二、严格换届程序,依法依规推进换届选举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提名推荐工作。严格按照选举办法,研究制定党员群众提名推荐办法。党员公开推荐参与率不低于社区自管党员总数的50%;群众公开推荐采取居民代表推荐或居民小组长推荐等办法,居民代表推荐覆盖面不低于75%,居民小组长推荐实现全覆盖。在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时,既充分考虑党员群众提名推荐情况,又充分运用考察结果,不简单以票取人,确保人选质量。二是落实差额选举比例。尊重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在选举过程中全部实行差额选举。在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初步人选和候选人预备人选时,严格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进行。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时,要求正式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1至2人。三是全面推行“直接选举”办法。在保证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全部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的基础上,提出“可先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再由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委员;可先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再由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也可由党员大会一次投票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三种直选方式供街道、镇选择。社区居委会要不断扩大居民参与换届工作范围,居民直接选举或户代表选举率不低于40%。
三、严肃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后即对各街道、镇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部长)、科室负责人及各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进行专题培训。二是严格监督检查。成立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同时结合“百名干部包村居”活动,督促街道、镇处级干部及时下到社区,督促工作开展,加强指导检查。三是强化违纪查处。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走访等形式,对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及时纠正、严肃查处,通过换届换出好风气、换出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