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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房山区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巡回督导制度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房山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10-1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建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的督导检查,房山区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巡回督导制度,确保基层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督导工作专业化。建立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建督导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服务和管理培训工作,并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做好督办工作。同时,设立3-5个督导组,每个督导组由3-5名同志组成,组长由处级干部担任,成员根据督导任务情况选调干部担任。

二是督导内容全面化。对全区各乡镇(街道)以及区属各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落实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重大决策、措施情况;贯彻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完成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推进党建工作情况;探索和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载体和方式方法,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情况;加强党建投入,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情况;关于党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导,保证督导工作全面覆盖。

三是督导方式灵活化。通过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和专题汇报,列席党委(党组)重要会议,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相关资料,调查走访等方式对各党委(党组)进行日常督导、专项督导或重点督导。其中,日常督导指根据年度督导计划和要求,对所督导的党委(党组)进行巡回督导。专项督导指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对某个党委(党组)就党内重大活动以及中央、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专题事务等进行督导。重点督导指对上级安排或领导批办事项、媒体和社会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基层反响强烈事项等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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