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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房山区周口店镇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房山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8-08

一是领导干部“真管”。下发《关于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通知》,要求包村(社区)干部每年必须到所包村(社区)党组织上1次党课,指导并参加2-3次活动。同时,严明活动纪律,做到活动前报批、活动中考勤、活动后备案。

二是基层组织“真抓”。围绕“党员学习教育、党员联系群众、基层民主议事、为民服务奉献、党内民主评议”5个方面,每月选取一个主题统一组织党日活动。如,6月份以“环境整治”为主题,组织36个基层党组织的1800余名党员分别对区域内公共场所进行环境清理,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是监督管理“真考”。每月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暗访等形式,对活动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对活动开展不正常的党组织进行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每半年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每年底根据月督查、季通报以及有关工作情况开展年终考核。

四是结果运用“真严”。将各基层党组织抓“党员固定活动日”情况列入年度基层组织建设考核内容,要求各村(社区)党组织将党员参与活动情况纳入“五星”党员量化考评体系。对于未落实要求的党组织书记,视情况进行组织谈话、通报批评及问责处理。无故1次不参加的党员,及时给予提醒;无故2次不参加的党员,对其进行谈心谈话;无故3次及以上不参加的党员及1年参加活动少于4次的外出流动党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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