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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房山区城关街道“1+3+N”工作法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双覆盖”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房山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5-08

“1”即强化工委核心作用。制定《关于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及方法要求。同时,成立街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组,定期对非公企业党组织培育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即按照企业党员数量,划分非公企业党组织培育标准。对于符合成立独立支部条件的非公企业,在实地摸排的基础上,依章建立党支部,并指导其独立开展工作;对于党员人数少于3人的非公企业,按地域、产业进行划分,联合建立功能型党组织;对于没有党员的非公企业,在企业内部建立群团组织。

“N”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3类组织均衡划分为N个小组,挂靠就近村(社区)党支部培育,并将培育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纳入村(社区)支部书记年终考核。同时,建立43个流动党员登记站,随时掌握企业党员变动情况,及时转化组织形式。如,当功能型党组织企业党员超过3名,且具备组建独立支部条件时,帮助成立正式党支部,并在工作中给予一定支持,指导帮助非公企业独立开展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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