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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海淀区委农工委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夯实农村党建工作基础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海淀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1-17

海淀区委农工委结合农村工作实际,从规范村级组织、从严干部监督、促进党建创新等方面入手,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一是规范村级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对近年来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制度、规范和指导类文件进行集中整理,编辑印发《海淀区村级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建设汇编》,对农村基层党建、“三资”管理、村干部审计等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新予以梳理、明确,成为村“两委”开展工作的“掌中宝”。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建设的三项制度》,对新形势下做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提出新要求。为理顺村级组织关系,制定《关于突出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规范村级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在村级经济工作、村级组织执行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程序、村级印章使用和管理等村级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针对整建制拆迁农村回迁小区社会治理难题,制定《海淀区关于做好腾退回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以温泉镇为试点,建立起过渡时期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集体经济组织带领股东致富、村(居)委会推进基层民主自治的回迁小区社会管理运行体制。

二是从严监督管理,强化基层队伍建设。以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为核心,统筹推进村“两委”班子、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的监督管理。一是强化换届人选把关。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建立区、镇两级联动联审机制,对人选资格严格审核,把好入口关。二是促进廉洁高效履职。制定《海淀区关于农村基层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村党组织、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全体成员一年一报告,增强基层干部讲规矩守纪律意识。指导各镇结合村干部年度述职,将考核结果和年底奖金发放挂钩,督促村干部自觉提升工作能力、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强化后备队伍建设。制定《关于做好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村级组织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形成了“两推两考一公示”(“两推”即党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两考”即组织对后备干部进行笔试和面试,“一公示”即对后备干部进行公示)和“321”(即三荐、两试、一考察,“三荐”是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党组织推荐,“两试”是将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一考察”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对面试合格人选进行全面考察)等工作机制。制定《村级组织后备干部考核评议实施办法》,落实后备干部补贴270万元。四是加强工作待遇保障。健全完善《关于村级干部待遇补贴的实施办法》,从2010年起每年下拨在职村干部补贴1764万元,离退任村党组织书记市级补贴约55万元,离退职行政村负责人区级补贴62万多元。

三是促进党建创新,引领农村地区发展。进一步健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机制,制定《农村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从党员结对帮扶、“双报到”、承诺践诺、走访调研、接访下访等十一个方面,对农村系统党员干部和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强化对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指导,制定《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发展作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重难点任务和民生服务保障上的引领发展作用。打造基层党建创新品牌,形成西北旺镇“惠民生百项服务,亮承诺提升党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土井村“党员联系户”制度、巨山村“五让”工作法、白水洼村级群众服务站等一系列党建工作品牌,有效提高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引领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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