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法院实施党建工作“六步法”,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文章来源:石景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30
石景山法院机关党委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探索基层党建工作“六步法”,充分发挥党建对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统领作用,有效实现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思想引领法,关爱稳定干警队伍。一是建立思想动态研判分析机制,院机关党委每年、政治处每半年、庭室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干警现实思想调研分析会,庭室、政治处定期向院机关单位汇报干警思想动态,加强干警队伍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建立谈心谈话机制,当干警岗位变动、职务调整,获得奖励或受到批评,思想上产生困惑时,及时做好思想开导,缓解干警的心理压力和工作压力。三是建立健全关爱机制,出台《关于加强思想引导做好关爱干警工作的意见》,针对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需求和困难,做好服务和帮扶工作。
组织建设法,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一是优化党支部设置,将支部建在庭上,党支部由9个增加到22个,通过扩大支部数量、缩小支部党员规模,实现党员的“精细化”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制定《机关党委工作规则》、《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考评实施办法》等党建制度,提升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党支部建设,明确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第一责任人”,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院、庭两级领导签订党建责任书、“一岗双责”责任书,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多元学习法,加强干警理论武装。一是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和《2015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设立“提升理论武装,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审判业务,提升司法能力”等学习专题,强化理论学习的整体规划。二是拓展教育形式,采取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个人自学与研讨交流相结合、专家辅导与深入基层相结合等方式,努力提升理论学习效果。nbsp;
优化管理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严把党员发展关。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推行党员发展群团推优与支部责任管理制度,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队伍,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三是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聘请5名廉政监督员、选派24名廉政监察员,通过“积案清理”、案件回访等方式,强化内部监督。同时,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和人大政协委员旁听活动,拓展外部监督渠道。
业务融合法,促进党建业务双赢。一是围绕审执工作创新党建品牌。机关党委指导各支部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提炼和形成独具特色的党建品牌。各支部先后建立了“青春护航”基地、社区流动法庭、迁安巡回法庭等党建项目,充分发挥了党支部在司法为民活动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强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员法官深入机关厂矿、社区街道、百姓家中积极开展调解、调查取证、普法和法律咨询服务,帮助群众特别是诉讼能力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党员干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服务群众能力明显增强。
模范激励法,营造创先争优氛围。组织各支部开展承诺、争创、评比等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先后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典型。同时,机关党委积极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身边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