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重点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文章来源:本站 作者:房山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6-08-18
为着力解决农村基层组织结构不优、作用不强、活力不足、权责不清等突出问题,房山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人向基层走、钱向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做到“一个支部一座堡垒”。围绕地区转型发展,着力适应农村城镇化建设带来的村庄存在形态变化,积极推动组织形态转型,采取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动等方式,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组建形式。同时,健全完善村转居过程中人财物管理服务机制,探索实行“双轨制”管理模式,即村转社区、农民转居后人员采取社区式管理,集体资产仍由村支部继续管理。跟进农村经济社会新变化,加大在农村合作社、农村企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区域、农民工聚集地等建立党组织的力度。积极推动基层党建“供给侧”改革,要求各级党组织围绕群众生产生活中最急需、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列出服务清单,明确服务种类,并进行公示。据统计,2015年,各村(社区)累计申报的服务项目904个,项目完成率为93.1%。
建强村级干部队伍,做到“一支队伍一座灯塔”。面向社会拓宽选拔渠道,村党组织书记,引导外出务工经商返乡的优秀党员、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回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并采取异村任职、跨村兼职等方式,着力破解村党组织书记“人选难”问题。探索建立村党组织书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全区农村党组织书记每年1月份填写《房山区村党组织书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告包括本人婚姻变化情况、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宅基地情况、村级组织工作用车情况等12项个人有关事项,把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开招聘、动态管理、轮岗锻炼等制度,按照每个村1-3人的数量,培养和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
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做到“一名党员一面旗帜”。明确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党员平均年龄在60岁以上的村、连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作为重点,把非党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优秀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妇代会主任以及青年农民等作为重点对象。同时,实行党员发展全程纪实监督、实名批复工作机制,增强发展党员的群众公认度。创新党员管理手段,开办网络党校、网络课堂,用好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载体,提高党员教育管理水平。严格处理不合格党员,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