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大红门街道工委“四必须”确保基层党建经费使用实效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丰台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8-06-22
一是经费管理办法必须专项培训。举办街道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结合平时经费使用过程出现的问题,对《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和《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管理办法》逐条进行解读。
二是经费使用必须提前申请。制作统一规范的经费使用计划申请表,要求社区于每年3月初报送当年的党服经费使用计划,每个月初报送次月的党建活动经费使用计划,明确使用用途和预算金额。
三是经费申请必须层层审批。凡经费使用必须经社区书记、组织部负责人员、组织部部长、组织部主管领导审批。同时严格落实《大红门街道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党建经费支出 2 万以下由工委书记审批,2 万-5万元由党建工作例会审批,5 万元及以上由工委会审批。
四是经费落实情况必须监督检查。制定《大红门街道党建督导巡查制度》,专门成立工委巡查组,定期对社区党组织党建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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