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多措并举提升镇村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文章来源:昌平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6
昌平区以提升镇村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通过突出专题教育、强化依法导向、推进法治承诺等措施,着力建设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镇村干部队伍。
深入基层送“法”。以“加强法治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为主题开展“送法下镇街”活动,提供“农村集体资产承租合同签订与管理”、“土地规划建设以及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土地管理及使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社区)换届”等20项培训课程,覆盖全区所有镇街机关干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大学生村官。同时,组织各镇街与授课专家建立司法帮扶援助机制,使镇村干部遇到涉法涉诉问题时,能够获得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指导服务。
工作开展依“法”。汇总梳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制度50余项,编印成工作手册,下发到全区20个镇街、302个行政村;配发《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案例解析》、《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新规》、《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的实施办法(辅导手册)》等常用制度法规图书,让镇村干部开展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查。同时,定期组织镇街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进行系统学习,利用镇办刊物、公开栏等加大宣传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制度法规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基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任期承诺守“法”。在村“两委”干部中推行任期承诺制度,组织村干部结合工作分工,围绕推动发展、服务群众、清正廉洁等内容作出承诺,把遵纪守法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如因没有认真履行承诺,出现违反党纪条规等问题,村干部承诺接受镇街在组织纪律、薪酬等方面的处理;如因不守法、不用法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村干部承诺自愿辞去工作职务,并接受有关法律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村干部工作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