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严把“三关” 推动干部管理监督常态化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房山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8-31
为进一步推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房山区严把谈心谈话、诫勉函询、协同配合三道“关口”。
严把谈心谈话关。重点做到“六必谈”。即,单位一把手必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定期与二级班子党政一把手谈心谈话,做到知全局、摸底数、明情况。新调整干部必谈,对于交流轮岗的干部,及时告之调整的组织意图;对于新提拔的干部,做好任前警示教育;对于改非退休的干部,帮助其放下包袱,正确对待个人“退转”。试用期满干部必谈,增强其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外派挂职干部必谈,提醒干部珍惜外派挂职机会,做到开阔眼界、积累经验、履职尽责。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必谈,当干部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挫折时,及时解除他们的思想压力,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有反映的干部必谈,发现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或思想作风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时,及时与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对其进行提醒教育。
严把诫勉函询关。将开展诫勉函询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有力抓手,对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从严组织程序,对需要函询的,一一登记备案,明确整改目标,并根据诫勉函询的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和错误根源,明确提出整改要求。从严监督整顿,对需要书面报送说明材料的,按照时限督促相关责任人上报说明材料;对限期整改的,督促相关责任人在整改时限内整改完毕,整改期满后根据整改情况做出整改结论。从严结果运用,无论是信访调查类、事项报告类,还是问题反映类,一经查实,及时将查核结果反馈干部管理部门,并将诫勉函询情况作为干部使用、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推动管干部与监督干部有机融合。
严把协同配合关。加强与区纪委的沟通协调,形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5个“不”,即:在动议过程中,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对廉洁自律情况有反映且未核实清楚的干部不提名;在考察过程中,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对存在廉政问题的不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参加廉政知识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提请上会;在试用期满干部考察过程中,发现存在廉政问题的不转正;在年度考核工作中,确定考核结果前征求区纪委意见,对存在信访举报未调查处理完结的不评优。同时,对“点”上问题,如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会同区纪委共同调查核实;对“面”上的情况,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共享调查结果,对收到的信访举报线索,第一时间与区纪委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