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稳步推进组织部门信访工作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石景山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8-01-18
石景山区委组织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组织部门信访工作作为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注重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准确分类处理,不断提升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夯实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始终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研究制定《信访工作制度》,明确认真登记、迅速呈报、及时转接、强化督办、准确结案、整理归档“六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健全完善信访问题预防机制,建立部务会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每名成员联系6-7个基层单位,通过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谈心谈话,及时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涉组涉干信访问题,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坚持每案必查,对来信、来电、来访举报,坚持举报一起、登记一起、受理一起,建立“12380”举报电话24小时值守制度,畅通党员群众举报渠道。
统筹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各级党组织、党内党外监督工作资源,构建信访工作网络。完善与纪检监察、信访、审计、人保局等相关职能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好信访联席会的作用,确保信访举报线索按照职能权属及时转交至主责部门处理,增强工作的有效性。突出部内各科室的联动衔接,坚持“谁分管、谁负责”,明确干部、党员、基层党组织举报信息的对应科室,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把信访举报反映情况与干部实绩档案、选人用人巡察检查、个人有关事项核查等干部监督工作紧密结合,将举报线索与各项举措反馈信息相互印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处理结果公平公正。
严管厚爱,准确分类办理。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关爱”有机统一,对信访举报内容准确分类进行办理。对于信访举报中发现的有关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转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处理。对于反映比较集中、确有一定问题的班子和干部,通过提醒、函询,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诫勉或组织调整。对于公示、考察期间的信访举报,查实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干部,一律停止选人程序,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于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通过谈心谈话及时提醒,指明问题,帮助整改。对于经查未发现问题的干部加强引导,使其正确对待、消除顾虑、放下包袱,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信心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