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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制定鼓励优秀人才到村任职激励保障实施办法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房山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1-11-05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村级人才“选育管用”机制,房山区制定《鼓励优秀人才到村任职激励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选”为根本,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力。坚持“三个一批”选拔方式,进一步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考录一批”,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区招镇管村用”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通过实施“青年学子归巢计划”、举办农村人才交流会等方式,从致富能手、非公企业负责人、毕业大学生中择优选拔一批村级党建工作助理员、村级公益事务管理员,特别优秀的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选聘一批”,鼓励全区各单位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并按照组织搭台、个人自愿的原则建立全区退休老干部(二线干部)信息库,与各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培育一批”,各乡镇(街道)从现有非村“两委”干部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中择优选取一批,纳入全区村级人才库,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沟通协作,建立中长期双向交流、实践、培训机制,进一步提高优秀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育”为抓手,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加大对到村任职优秀人才的培训力度,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围绕接诉即办、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内容,每年至少对优秀人才开展1次定向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同时,坚持实践导向,建立机关轮岗制度,各街乡结合优秀人才个人意愿与村庄发展实际,制定优秀人才在街乡机关轮岗学习锻炼计划,每年选择一定比例的优秀人才在党建、经管、规划、土地、信访等与农村工作紧密相关的科室进行不少于4周的轮岗学习锻炼,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升为民服务本领。

“管”为保障,加强基层党组织执行力。将到村任职的优秀人才纳入村“两委”干部范畴,严格按照《房山区村级干部履职手册》《村干部区级备案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由各街乡进行统一管理,逐人建立台账,完善履职信息,并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到所任职村,纳入所在村民主评议干部和村党组织“三维式”动态考核范围,对于在民主评议中连续两次被评为“不称职”或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予以一定的惩戒措施。同时,为每名到村任职的优秀人才每年提供1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实施党建服务项目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并加强对专项支持资金使用范围的监督检查。

“用”为导向,激发基层党组织新活力。坚持在激励中提升优秀人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对工作成绩突出、党员群众认可、党组织满意、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在推荐选拔干部、职级晋升或村“两委”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考虑,并对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人才,积极推荐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人选。强化典型引路,及时挖掘报道到村任职优秀人才工作案例,通过市级、区级等平台大力宣传,营造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同时,优化报酬待遇,除正常工资外,区财政给予一定的个人生活补贴,各街乡结合实际发放绩效奖金,并将其纳入全区处级干部体检范围,每年定期组织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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