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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委海淀园工委“三个严格”推进园区党员发展工作

文章来源:海淀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09

海淀区委海淀园工委现有非公高新技术企业12000余家,党组织830个,党员25850名,每年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近2000人,发展党员200名。园区存在企业分布广、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为了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规范党员日常管理,海淀园工委深入研究非公高新技术企业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的规律特点,按照新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严格培训、严格标准、严格制度,规范非公企业党员发展工作,提升园区党员发展工作水平。

第一,严格培训,全面学习,夯实党员发展工作基础。一是依托网络平台促学习。为使园区非公企业党组织迅速掌握《细则》的新要求,工委制作了党员发展流程图、编制专题学习资料,上传至园区网站,供党组织和党员下载学习。二是借力新媒体方便沟通。充分利用QQ交流群、电子邮件、短信平台等新媒体,畅通线上沟通渠道,安排专人进行线上答疑和动态辅导,确保学习质量。三是结合具体工作抓培训。充分考虑到非公企业的实际情况,把培训与其他工作结合开展,先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年度优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细则》进行集中培训辅导,为园区党员发展工作打牢基础。

第二,严格标准,双培保障,优化党员发展结构质量。一是双保障。针对园区企业申请入党人员多、党员发展指标少的矛盾,在原有的组织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一次的基础上,增加了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变“一培”为“双培”,提升党员发展质量。二是严标准。要求各企业党组织推荐参加培训的必须是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经党组织培养考察合格的先进入党积极分子。三是定周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证书三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超过有效期的需再进行补训。四是限名额。工委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指标定在每年400人左右,根据各企业党组织上报人员情况再进行总体的协调分配,基本确保参加过培训班的入党积极分子数与党员发展计划数的比例为4:1,基本达到了园区调结构、保质量的目标。

第三,严格制度,完善机制,落实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一是规范定期审批制度。按照《细则》要求,工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研究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工作,确保企业党员发展工作有序开展,实现了审批工作年度全覆盖。二是建立半年核准制度。针对园区党员流动性大的问题,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转正情况进行核对,对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滞后的企业党组织及时提醒,保证园区党员转正工作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是完善跟踪指导制度。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的监督指导作用,要求其按一定比例对企业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过现场参与、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实时指导,确保企业党员发展工作过程严肃、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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