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探索建立“三级平台、六个机制、五项保障”区域化党建工作模式
文章来源:海淀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6
根据市委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海淀区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从构建工作体制、健全运行机制、完善保障体系三个方面制定了加强区域化党建的具体举措,探索建立“三级平台、六个机制、五项保障”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模式。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印发全区各单位。
一、打造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协调议事平台,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区域内各类党建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一是进一步发挥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统筹指导作用,协调解决区域化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要求各街镇党(工)委、社区(村)党组织依托网格化机制和“双联系”、“双报到”、党组织“结对帮扶”等制度化平台,整合区域内党建服务资源,吸引各类力量共同促进地区发展。二是建立街道(镇)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依托原有街道(地区)“大工委”,将辖区内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各类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群众代表纳入其中,建立街道(镇)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联系区领导兼任。三是建立社区(村)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依托原有社区(村)“大党委”,将社区服务站、物业公司、“双报到”单位等各类党组织代表纳入其中,建立社区(村)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联系街镇领导兼任。全区街道(镇)、社区(村)协调委员会均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组建。同时,着眼于提升基层工作效率,进一步理清区域内各类组织和机构,理顺其隶属关系,并对街道(镇)和社区(村)层面各相关组织功能进行明确,逐步建立起“决策、研究、执行、监督”四位一体的基层区域化党建工作体系。
二、建立需求征集、议事协调、评价监督等六个机制,健全街道(镇)、社区(村)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运行机制。一是建立渠道畅通的需求征集机制。通过走访了解、开设服务专线、开辟信息化互动平台等方式,摸清驻区单位和群众的实际需求,并做到专人负责、定时梳理、及时反馈。二是建立高效有序的议事机制。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问题报处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工作机制,主要围绕本地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等重大事项进行商议和协调。三是建立良性互动的合作共管机制。强化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沟通交流,积极尝试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和壁垒,寻求各方利益共同点开展合作。四是建立双向交流的项目化服务机制。详细梳理区域内群众需求,发动驻区单位根据需求实施、参与力所能及的服务项目,积极促进需求项目和服务项目的有效对接。五是建立务实管用的问题报处机制。明确专门部门或专人及时收集、登记成员单位反映的可能影响区域建设、管理、服务和社会稳定的情况及动向,处理结果和意见反馈情况要向问题反映单位和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通报。六是建立职责明确的评价监督机制。把群众关心的社会公共服务、社区建设、社会保障、矛盾化解等纳入区域化党建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各级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区域化党建工作定期公示及排名制度和问题反馈沟通机制。
三、落实人员、经费、场地等五项基础保障,完善区域统筹、资源整合的保障体系。一是强化人员力量。街道(镇)党(工)委组织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区域化党建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注重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带头人,加大选配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的力度,并通过培育公益性服务组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区域化党建工作队伍。二是统筹经费使用。采取基层党建经费、社会筹措相结合的方法,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对区域发展予以支持,多渠道解决区域化党建工作和活动经费,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扩大活动场地开放共享。进一步整合区域内各类组织的活动场地资源,积极协调驻区中央及市属单位所属服务资源免费或适度有偿开放,建立一批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为党员群众提供场地保障。四是鼓励业务资源互补互用。结合辖区居民群众自身需要,积极协调驻区单位开展教育、文化、卫生、医疗等方面知识普及、政策宣讲及业务指导,引导驻区单位组织在职党员职工组建各类专业志愿服务团队,推动地区整体建设。五是搭建区域化党建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全区、街道(镇)、社区(村)三个层面的党员微信服务公众平台,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挖掘区域内各类单位和组织党建工作信息资源,加快推进党建信息平台和网络民生服务平台的融合,以网络信息技术助推区域化党建工作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