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古城街道工委选派22名干部到社区任“第一书记”
文章来源:石景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04
一是做好选派工作。积极选派能力素质好,经验丰富的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并结合科室特点和社区实际,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如选派综治办主任担任棚户区社区的“第一书记”,选派组织科干部担任新建党组织社区的“第一书记”,加强选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第一书记”应定期主持或参加社区工作例会、班子成员会等,讨论研究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对社区班子学习和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定期召开工作会听取社区工作情况,跟踪了解社区党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确保工作目标按计划有序推进;定期参加居民代表座谈会,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收集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协调上级部门、有关单位、街道科室帮助解决。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制定《社区“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出台“第一书记”会议制度、听取社区汇报制度、述职制度和考核制度等4项工作制度,制作《“第一书记”工作纪实表》,强化对“第一书记”的管理考核。同时,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第一书记”工作表现和思想动态,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区班子,积极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