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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怀柔区琉璃庙镇用好用实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怀柔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6-11-07

琉璃庙镇采取四项措施,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确保专项经费使用合理、管理规范、发挥最大效益。

严抓制度建设。一是制定了管理使用办法。出台《琉璃庙镇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安排、资金管理、使用程序、监督管理五方面内容。二是建立了培训制度。镇主管党建工作领导负责对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专项经费使用办法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建立了约谈制度。采取集体约谈与个别约谈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推进不力的,约谈党组织书记、项目负责人;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及时调整项目负责人。

严审服务项目。突出镇党委对专项经费使用的宏观统筹,按照“两访三定一公示”步骤,坚持高起点谋划确定服务项目,提升专项经费使用效益和群众满意度。“两访”,即每年年初,结合镇中心工作、村重点工作,由各基层党组织采取入户走访、座谈专访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的真实愿望和现实需求。“三定”,即由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集体研究服务项目;再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审定把关;最后提交镇党委会审议,按照“储备一批、设计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统筹调配使用专项经费,对确立的重点项目予以倾斜支持。“一公示”,即村党组织将项目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后方可组织实施。

严把审批流程。严格遵循专项经费“四准六不准”的使用原则,经费支出须严格履行镇党委、政府《关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监督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流程:填写《琉璃庙镇村级资金使用审批表》,经村党支部书记、包片领导、党建办主任、组织委员和副书记签批后,提交镇“三资”管理和监督联席会议讨论;待会议通过,并经镇长签署审批意见、镇经管科账前审计票据并盖章后,由各村级财务服务中心负责出纳记账,确保专款专用。

严格监督检查。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实施中要详细记录经费用途、数额及相关内容,做到记录明确规范、数据及时准确。项目实施后,每月将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逐笔公开直到项目结束,每季度镇经管站、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检查,每半年向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年底向党员大会报告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结束后,村党组织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体党员和部分村民代表、群众代表进行项目满意度测评,以党员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定村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合格的重要指标。

两年来,25个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经费如数下拨,涉及服务群众项目84个,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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