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十五项制度”推进选派第一书记工作规范化运行
文章来源:房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24
为进一步提高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房山区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工作制度的通知》,建立15项工作制度,着力健全完善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工作机制。
深化任务落实,确保第一书记“履好职”。一是工作日志制度。记好“民情日记”,对入村工作情况以及察民情、听民意、帮民困等做好记录,及时汇总、定期上报。建立“工作台账”,对基层问题、群众反映、民生实事等,制定计划、细化方案、有序推进。二是定期例会制度。要求乡镇党委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第一书记工作例会,区委组织部联合有关部门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第一书记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调查研究制度。通过入村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调查了解村情民意,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意见建议,每年确定1至2个重点实施项目,并形成一篇专题调研报告。四是联系走访制度。根据工作实际,结对联系10户以上党员群众,每年到联系户走访总计不少于12次。五是信息报送制度。围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的新做法、新举措以及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等,每月至少上报一篇工作信息。六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区委组织部及派出单位报告。
完善考核管理,确保第一书记“尽好责”。一是任期管理制度。明确第一书记任期2年,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等规定。要求第一书记全职驻村工作,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并由区委组织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二是教育培训制度。将第一书记纳入各乡镇(街道)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日常考勤制度。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直接管理,进行日常考勤,严格履行请销假和备案制度。四是述职评议制度。将第一书记纳入村党组织书记“三维式”考核范围,参加村级干部民主评议和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五是综合考核制度。实行日常、年度和任期考核,日常考核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年度考核由区委组织部负责,任期考核由区委组织部会同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其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强化支持保障,确保第一书记“站好岗”。一是政策保障制度。以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为支撑建立区级政策支持保障平台,对第一书记申报的项目进行政策联审并给予优先安排。二是经费保障制度。每年为每名第一书记提供2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三是待遇保障制度。第一书记派驻期间,原工作岗位的待遇不变,工资、奖金、福利等由派出单位发放。为第一书记每月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四是综合保障制度。将市、区选派的第一书记全部纳入全区处级干部体检范围,定期进行体检。同时,由各乡镇(街道)为第一书记统一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