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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海淀区探索改进对干部“德”的考察

文章来源:海淀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03

海淀区将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情况作为“德”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改进对干部“德”的考察,力求考准考实干部。

一、细化考“德”标准。一是考察干部在关键时刻、大是大非面前,能否立场坚定、态度鲜明,有没有出现是非不分、左右摇摆。比如在落实京津冀协调发展、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等全局性战略性工作中,看干部能不能跳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和市委的决定。二是考察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的态度、作风、成效,有没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大局意识,有没有退缩逃避、敷衍塞责。比如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就是对全区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协作精神、素质能力的一次“大考”。三是考察干部对待个人升迁、名利的态度,有没有讨价还价,能否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安排,这也检验出一个干部的大局观和组织纪律性。四是考察干部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情趣健康,能否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比如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区委组织部严把人选提名关,将人选档案专项审核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嵌入动议提名环节,把个人有关事项是否如实报告、干部档案材料是否真实可靠作为检验干部对党是否忠诚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考“德”方法。一是用历史的眼光考察干部的德。综合近几年年度考核结果、巡视、审计、专项工作考核结果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干部的查改情况,对干部的一贯表现进行全面分析。对在现工作岗位时间较短的,到原单位进行延伸考察。二是用写实的方法描述干部的德。区委考察组开展个别谈话时,在保证谈话覆盖面的基础上,要求谈话对象不能简单作诸如“政治素质好、品质好”等笼统评价,而要尽可能多举实例说明干部的德行情况。对在谈话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实行“一追到底”,直到把所有的问题和疑点都查明白、搞清楚,确保真正把德才兼备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三、强化考“德”结果运用。一是针对考核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必要时要进行约谈,帮助督促干部及时整改。比如,区委组织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结果不一致的干部,视情节轻重进行书面提醒和函询,使干部真正认识到“少报一只股票、漏报一个证件”不是粗心大意的问题,而是组织观念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的表现。二是将“德”的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督管理中,建立干部考德档案,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适时提拔使用,解决考用“两张皮”的问题。比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和“三大功能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区委发现并使用了一批埋头苦干、不怕环境艰苦、不惧任务险重、不计个人得失的干部,为全区干部树立了榜样和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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