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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案”更要“惊心”

文章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单晓东        发布时间:2025-06-10

日前,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学习教育期间出现这种顶风违纪问题,让人触目惊心,典型的目无法纪。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化认识,真正把别人的教训当成警醒,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既是活教材,更是清醒剂。身边的现实案例因其贴近性、真实性和震撼力,往往能直击党员干部的心灵深处。一些地方和部门通过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推动党员干部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面深入查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警示教育中汲取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然而,一些党员干部仍存在事不关己的心态,冷眼旁观、不以为意,隔岸观火、置身事外,把警示教育当“故事会”,把典型案例当“笑谈料”,听时“热热闹闹”、听后“抛之脑后”,看时“心中咯噔”,看后“品头论足”,致使警示教育走形而未走心、“惊案”而未“惊心”。

警示教育的出发点是警示,落脚点在于让党员干部受教育。这种“治未病”的理念,正是警示教育最为宝贵之处。警示教育重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始终保持坚定的信念和清醒的头脑,严以修身、淡泊名利。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摒弃“看客”心态,真正把警示教育当成“正衣镜”和“提醒铃”的参照标。

警示教育既是一味“苦药”,更是一剂“良药”。要注重精准滴灌,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分领域、分行业、分类别设置警示教育课堂和教案,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人员的惨痛教训,引导党员干部清醒看到违纪违法的成本之高、危害之深、代价之大,形成“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当头一棒”的强大震慑。要强化同频共振,有效丰富教育产品、拓展教育阵地,积极采取廉政情景剧、现场庭审、监狱参观等场景式讲解、零距离互动、沉浸式体验的多元化方式,释放警示教育的叠加效应,让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人员“破纪”“破法”心路历程中,找到“共振点”“病灶点”“风险点”,自觉增强免疫力。要做好后半篇文章,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督促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后联系实际查问题、找原因、思危害,对照检查,立行立改,并进行跟踪问效,持续深化巩固教育效果,实现剖析一案、警示一片、影响一域的综合效应。

警示教育就是一面辨别是非得失的镜子,通过鲜活的反面教材告诉党员干部不该干什么、不能做什么,违反了有什么危害、会受什么惩罚。见善,修然必以自存也;见不善,愀然必以自省也。只要因人而异、对症下药、精准施教,摆正心态、躬身入局、勤于检视,扎实推动警示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就能真正达到触及灵魂、震撼人心、警钟长鸣的效果,以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的自觉续写“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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