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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密云区“四个从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密云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05-07

为补齐发展党员工作短板,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密云区制定出台《关于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发展党员工作。

政治从严,建立政治上不合格清单。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相关规定及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制定发展党员10条政治不合格清单。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刑满释放不满5年或受行政处分不满2年等政治上不合格的情形,要求基层党组织严肃政治审查,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口。

规划从严,制定发展党员三年计划。要求各镇党委及时了解掌握所属村党组织三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指导村党组织拓宽选人视野,认真制定党组织发展党员三年计划,在青年农民、青年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大学毕业生等优秀人才中积极发展党员,避免出现多年不发展党员的情况。区委组织部在分配年度指标时,向乡镇、农村适当倾斜,各镇党委重点向两年及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倾斜。

审核从严,开展发展党员区级把关。健全党员发展对象和拟转正预备党员进行区级联审机制,基层党(工)委初审后,组织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等8家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分工,严格联合审查,严把“人选关”。建立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区级备案机制,要求党支部处理前向上级党(工)委请示汇报,预备党员处理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强化区级审核把关指导,规范预备党员处理工作。

考察从严,规范积极分子确定培养。按照市委巡视整改要求,明确从提交入党申请到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特殊情况下由基层党(工)委审批,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明确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要求镇、村党支部落实“两报两审”机制,严格积极分子考察,加强培养教育和动态管理,切实提高积极分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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