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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石景山区区直机关系统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文章来源:石景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06

2015年9月至11月间,区直机关系统51个党组织进行了集中换届。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区直机关工委以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为核心,以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为保障,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扎实推进,圆满地完成了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任务。

精心组织,整体谋划。一是开展调查摸底。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党员干部等形式,围绕区直机关系统党组织班子结构、整体功能等进行调查,摸清党组织设置情况和党员底数,建立工作台帐,全面了解掌握区直机关系统党组织班子的基本状况。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区直机关工委系统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合理调整党组织设置、优化党的委员会成员结构、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进一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认真总结谋划从严治党工作”五大目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高质量进行。三是组织业务培训。召开换届选举工作部署培训会,邀请区委组织部组织科负责同志讲解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步骤和要求,下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换届工作进度表》、《党员大会主持词范例》等材料汇编,帮助换届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换届选举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

严格程序,加强指导。一是严格审查上报材料。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认真审查基层党组织上报备案的换届选举工作请示和选举办法等材料,重点审查差额比率、候选人基本情况等信息,确保程序规范、信息准确,不出纰漏。二是建立指导督查机制。成立了8个换届选举工作检查督导组,建立了分片包干指导、分层分类指导、会议现场指导工作机制,加强对区直机关系统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力度。比如,针对5个党员在7名以下不设委员会的党组织,指导他们适当简化工作程序,把握换届选举工作重点环节;对于35个党员在7人以上的党支部,分4组听取汇报给予“面对面”工作指导;深入11个党委和党总支进行走访调研,严把换届选举“程序关”。三是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区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十要十不准”》和换届选举“5个严禁、17 个不准、5 个一律”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换届选举全过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一是合理调整了组织设置。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此次换届选举产生党委会4个,党总支委员会9个,党支部委员会38个。因党员人数变化,区纪委、财政局、国土分局和发改委由党支部委员会升格为党总支委员会;人大由党总支委员会调整为党支部委员会。二是扩大了党内基层民主。此次选举中,51个基层机关党组织候选人全部采取党员和上届党组织提名推荐的方式产生,1426名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组织成员227名。三是优化了班子结构。新一届党组织班子坚持老、中、青相结合,党组织成员中35岁以下、50岁以上、50岁以下分别占比为28%、56%、16%。新当选的51名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为47.3岁,且全部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换届选举,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群众威信较高、服务意识较强、热衷机关党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今后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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