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四个精准”抓好选派第一书记工作
文章来源:昌平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01
昌平区出台《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意见》以及《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办法(试行)》,突出抓好定位、定责、培育、管理“四个环节”,落细落实选派第一书记工作。
精准定位,选好“领头雁”。区委组织部会同5个基层党建工作巡回检查组对各镇街第一书记需求村进行专题调研,逐一排查分析存在问题和需求方向,最终明确17个派驻村。坚持“部门对应、专业相符、资源互补”原则,将9名党群、政法、市政、公共服务等部门干部选派到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将8名企业、财政、农业等部门干部选派到产业发展滞后村,实现精准帮扶。
精准发力,定制责任书。坚持“一村一策”,针对各村自身存在的个性化问题,明确第一书记的核心工作任务,比如经济发展薄弱村要突出制定产业规划、壮大特色产业,拆迁村要突出推动平稳拆迁,信访重点村要突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缠访闹访难题,形成“第一书记任期目标责任书”。围绕引导、帮扶、示范、联络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明确第一书记共性职责,提出当好村情民意“联络人”、文明新风“倡导人”、为民办事“贴心人”等六个方面15项具体责任,形成“第一书记任期履职责任书”。
精准培育,提升适应性。任前,常委组织部长与第一书记进行集体谈话,提要求、鼓干劲、明纪律。开展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采取涉农部门主要领导集中讲授和现场教学方式,帮助尽快熟悉农村发展、党组织建设、“五管”工作等情况。建立任期常态化谈话制度,组织部门定期集中谈话,派出单位、镇街定期分别和第一书记一对一谈话,提供业务指导、工作帮扶,排除履职障碍。明确镇街党(工)委副书记作为“工作导师”全程指导,帮助熟悉农村环境、掌握工作方法、发挥优势作用。
精准管理,激发行动力。在保障专项经费基础上,设立第一书记工作项目资金,增加第一书记可控资源。建立驻村联户、请销假等全程记实制度,约束第一书记日常工作行为。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区第一书记工作交流会,以横向对比促第一书记履职尽责。实行量化联动考核,全面考核第一书记责任书落实、工作成效等情况,并把考核结果与各镇街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三级联创”考核相挂钩,推动形成驻村帮扶长效机制。